恩尚技術充電站 38 -買賣雙方都想要公平,越想要越得不到的魔咒! --- 恩尚科技

買賣是人類為了互換生活所需,順應事實需要而興起的活動。

●買賣雙方的戰爭,是天生的?還是社會歷練的?
●買與賣之間的誠信很重要,但是怎麼做?
●車主怕花大錢被騙!保修廠怕賺不到錢!

修車的與被修車的之間,其實就是買賣之間的關係。車主需要將車給保修廠做保養或維修,然後付錢。這看似簡單的買賣行為,卻是紛擾不斷。車主怕花大錢被騙!保修廠也覺得被冤枉與汙名化了。

原廠與我們獨立保養廠的差異一定是有的,但買與賣的內容是相似的。這一期我們就來探討一下車主與保修廠之間的認知關係。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有個案例:

小林( 化名) 於101 年間向業者購買油電車1 部,該車電池保固4 年或12 萬公里(以先到為準),然後小林於108 年6 月間自費更換電池時,才發現新更換的電池卻只保固1 年或2 萬公里,但其當初購買新車時,於型錄或其他相關資料上,只記載新車的電池保固期間,並未說明之後換電池的保固條件,因此要求業者提供與新車相同之保固條件


( 即4 年或12 萬公里)。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覺得這個小林車主是無理取鬧,新車的保固當然和舊車維修零件的保固不一樣。這是實際案例,一樣米養百樣人,總是有一些你想不到的人存在,如果是你遇到了怎麼辦?

繼續上述案例,這個案子涉及企業經營者是否「充分揭露消費資訊」,本案消費者於購新車時,企業經營者確實於其型錄上有記載新車之電池保固條件,但本案消費者在意的是其更換後之電池保固期限,然企業經營者也確實於其官網有「公告維修或更換之零件(包括電池) 之保固期限」,故為保障自身權益,消費者於購物消費前,應詳閱業者網站須知及注意事項。

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規定:政府、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均應致力充實消費資訊,提供消費者運用,俾能採取正確合理之消費行為,以維護其安全與權益。

「充分揭露消費資訊」,就是車廠保護自己的利器之一。如果這家車廠沒有先做出「公告維修或更換之零件(包括電池) 之保固期限」,這個小林車主或許是可以得到跟新車一樣的零件保固。請問,當今社會上這個小林車主的數量,是會越來越多還是越來越少?

如何「充分揭露消費資訊」?消費資訊的揭露其實就是做出確實工單、估價單、工價表海報或是告示牌等訊息,清楚的來告訴消費者價錢多少、用什麼料件以及相關保固期限等資訊。

現在已經是2022年了,很多的保修廠已經是窗明几淨、以整潔的服裝去接待與服務車主了。但是,如果你還是捨不得多開幾盞燈以為可以增加神秘感,穿拖鞋來修車以突顯出你技術的深奧,以及口頭報價來代表你的誠信;一旦遇到「有心」的小林車主來消費,那可能就會付出相關的代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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