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尚技術充電站 61 -不得記載事項之給點時間好不好? --- 恩尚科技

2024-04-11

不能限定的時間也要注意才是!

● 審閱契約是不能有時間限制的。
● 工單裡面的條款是讓雙方有公平和透明的交易。
● 寫的清楚讀的明白,雙方同意簽名畫押沒壓力。

這個三月的最紅新聞莫過於「蘇丹紅」食安事件了。黑心業者居然把這個工業用染料當成食品添加劑來賣給相關的食品業者,最後都是進到我們消費者的肚子裡面,這種人真是其心可誅。

這一期我們開始來探討關於「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規定」裡面的第貳大項:不得記載事項。

經濟部在110年5月26日經授中字第1004602200號公告修正,自110年5月31日生效的「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規定」裡面記載:

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對於消費者和維修廠之間的關係至關重要。這份文件確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裡面會涉及到維修項目、價格、保固等重要內容。然而,在這份契約中,也有一些事項是絕對不應該記載的,更白話地說就是不能寫在上面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不得約定拋棄契約審閱期間,或已給予消費者審閱期間。

契約的審閱期間是消費者在簽署契約之前,有權利去仔細閱讀並評估契約內容的時間。這段時間的長短可以根據當地相關的法律或法規來規定,通常會給予消費者足夠的時間來理解契約內容,並對可能的條款進行商討或提出異議。如果有相關限制審閱期限的字樣,就是破壞了消費者的權益和了解內容的權益。

然而,有些不誠實或不法的維修廠可能會試圖縮短或取消這個審閱期間,以迫使消費者匆忙簽署契約,從而讓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不公平或不利的條款。這種行為是不公正的,也是違反消費者權益的。

我們保修廠要知道,為什麼不得約定拋棄契約審閱期間是如此重要呢?首先,消費者在簽署契約之前應該有充足的時間來理解契約的內容。汽車保養維修可能涉及到複雜的技術和費用,消費者需要仔細閱讀契約,確保自己明白每一項條款的含義和影響。如果消費者被迫在匆忙中簽署契約,就很容易忽略重要的細節,從而陷入讓雙方不利的境地。

拋棄契約審閱期間可能導致消費者無法行使他們的知情權。消費者有權知道他們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以及他們可以期待的服務和保障。如果消費者被迫在沒有足夠時間閱讀契約的情況下簽署,他們就無法充分了解這些信息,從而無法做出明智的決定。

最後,拋棄契約審閱期間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消費者和保修廠之間的契約關係應該建立在平等和誠實的基礎上。如果一方試圖通過縮短或取消審閱期間來獲得不公平的利益,那麼這份契約就不會被視為有效或合法。

因此,不得約定拋棄契約審閱期間是非常重要的。這項規定確保了消費者的權益和知情權,並促進了公平和透明的商業交易。總的來說,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是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文件,應該在撰寫時格外慎重。除了清楚記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要給足時間去審閱,以避免包含任何不公平或不合理的條款,以確保保養維修過程的公平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