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尚技術充電站 76 -車主自備零件!那就按照規定來, 有技術照樣賺~
2025-08-05
這第六條就是要來談談車主自備零件的問題,
這也是我們保修廠的疑問!
● 原廠都是零件與工資分離計算,而且行之有年了。
● 生病看醫生,掛號費、藥費和看診費也都是分開的。
● 技術專業是有價值的,也是提升汽車保修廠競爭力的重點。
颱風季節到了,不要只想著放颱風假!丹娜絲颱風在7月6日從台灣西部登陸,對北台南及嘉義中南部造成嚴重影響。狂風吹掀大量房舍屋頂,毀損電線桿、基地台,造成許多地區電力、通訊與聯外道路中斷,頓時成為孤島。令人心寒的是,居然多日之後,大眾才知嘉南偏鄉災情如此嚴重。
這一期我們來討論「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範本」裡面的第六條條文所要說明的意義。
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範本
第六條 自備零配件之確認及免責事由
甲方要求以自備零配件維修者,應於維修文件或其他經雙方同意之文件,加註自備零配件明細,並經甲方簽名確認。
前項自備零配件之瑕疵所致損害,乙方不負擔保及賠償責任。但因乙方安裝不當所致之損害,或因故意或過失未發現該瑕疵,或明知該瑕疵而未告知甲方者,不在此限。
因為網路資訊的爆炸,在現今汽車維修市場中,有部分車主會選擇自行購買零配件,再交由維修廠協助安裝,以節省成本或選用特定品牌產品。《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第六條即明確規範了當車主自備零配件時,雙方的權利與責任,以確保交易過程中資訊透明、公平合理。
下面整理出三個重點,說明此條款是可以實現消費者自由選擇與保修廠責任界線的平衡。
一、自備零配件需明確列出並簽名確認
本條第一段規定,若車主( 甲方) 要求使用自備零配件進行維修,應於維修工單或雙方認可的文件上清楚記載零件明細,並由甲方簽名確認,千萬不要只有口頭上的答應。
這樣的作法具有下面兩項重要意義:
• 釐清責任歸屬:確認哪些零件是由消費者自備,避免日後因零件來源不清導致糾紛。
• 保護業者與消費者雙方權益:保修廠可據此主張其僅提供安裝服務與收取安裝工資,車主則保有自主選擇權。
建議可由保修廠提供專用欄位供填寫,
例如:
自備零件明細:機油濾芯×1、機油×4、品牌:XXX、有無符合原廠規範
車主簽名:____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二、瑕疵責任!出問題了!誰來承擔責任?
根據條文,若自備零配件本身存在瑕疵,導致車輛損壞或使用異常時,保修廠( 乙方)無須對該損害承擔擔保或賠償責任。此條款對我們保修業者提供了適當保障,讓其不必為非其供應的零件品質負責。
然而,條文也有重要的責任例外條款,若屬於下列情形之一,則業者仍須負責:
1. 安裝不當造成損害者:例如安裝時未鎖緊導致漏油,業者應負責。
2. 故意或過失未發現瑕疵者:若瑕疵明顯可見( 如破損、尺寸或規範不符),卻未提出告知,仍須負責。
3. 明知零件有瑕疵仍未告知甲方:若技師察覺零件有問題仍照安裝,則視為過失或故意行為。
三、這個制度的目的:維持專業技術服務與尊重車主選擇
這項條文設計的目的,是在尊重消費者自由選擇零件的同時,讓保修廠清楚界定可以提供技術服務的範圍,而非為他人供應之「零件品質」背書。但若涉及明顯過失或未盡告知義務,則仍須回歸專業責任,避免因資訊不對等而傷害消費者權益。
第六條「自備零配件之確認及免責事由」不僅是條文上的規定,更是現代汽車保修市場與消費習慣變化下的必要保障。它讓車主可以更彈性地選擇配件來源,也讓維修業者能明確區隔其責任範圍。唯有雙方建立充分信任與良好溝通,才能共同創造安全、透明又有彈性的維修服務環境。